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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收藏爱好者罗先余发现了清代咸丰至同治年间紫阳县衙人员的俸银资料。该资料为手抄本,记录着从知县到轿伞扇夫的“年工资”。
在资料中详细记载了清咸丰十一年至同治三年,共4年间紫阳县在县衙领取俸银、工食银的相关情况。其中咸丰十一年资料表明,计有县衙各类人员105人领取俸银、工食银,年总需银两为833两1钱8分(同治元年至同治三年人员及银两收支情况略有变化)。其中知县方面共72人,知县本人年俸银20两4钱2分6厘。
另有儒学(管教育官吏)方面,共9人。训导(管教育官员)本人年俸银40两,斋夫(教师)3名,每名年领10两;廪生(享有津贴的学生)2名,每名年补助3两4钱;禀膳(厨师)15名,每名年领3两3钱8分。
在清代县衙的编制都是什么职位,共有几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