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
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按文化成绩排序,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按文化成绩排序,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按文化成绩排序,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其它院校按按文化成绩排序,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3.专科(高职)录取结束后,未完成及新生报到后缺额的招生计划安排在征求志愿录取批完成。投档录取办法仍按招生计划和文化成绩1:1.3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
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专科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