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面向企业为本,以创建特色型高职教育为中心,坚持“贯穿一条主线、落实两个保障、构建三个体系、实现三个零距离”的办学理念,坚持“教会学生生活的本领、教给学生生存的技能、提高学生生命的质量,使学生进校有收获,毕业有岗位”办学宗旨,弘扬“规范严谨、求是创新”的校风,立足航空企业,辐射其它装备制造行业,打造具有航空特色,满足市场需求的适应性快、职业能力强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全面实施"2211"工程,争创全省省级示范专业和企业办高职教育的示范学校。
学院秉承“团结、勤奋、务实、诚信”的校训,本着有利于学生提高素质、丰富阅历,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理念,寓教于乐,寓教于美,使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也使每一名教师和学生的思想境界和自身修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熏陶和升华。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独具特色并富有内涵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及提升综合素质的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积极推动了先进文化的传播,形成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1、调档比例: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专业因就业方向限制,该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为:男性,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并建议身高范围:167-185cm,体重范围:(身高-105)×2±10公斤,双眼裸视4.6以上,年龄为20周岁以下学生报考,其它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一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3)进档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间分数级差为5分。
在校高职学生1234人。学院有教职工179名,其中研究生18名;专任教师107名,具有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教师56名,讲师(含工程师)38名;省级骨干教师1名。
有性别要求的专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和“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专业不适合女性学习和就业。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专业方向)专业限招男生。
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也是辽宁省唯一的一所由企业承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分设两个校区,即沈飞校区和黎明校区。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