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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基本原则: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按公平公开原则,依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安徽省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2、我院录取工作将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及我省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程实施。 3、我院对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予以承认。 4、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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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1. 招生对象分类考试革命老区专项计划招生对象为我省革命老区(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且已参加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获得考生号的考生。2. 志愿填报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须按照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参加分类考试报名并同时填报志愿。分类考试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单设批次,相关考生可选报3所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同时可另填报3所分类考试招生院校。未填报专项计划院校志愿的,则不能纳入专项计划录取。
学院概况
2017年5月,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与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共建水安学院。水安学院的成立是为了充分利用学校、企业资源,全面提升高校对企业发展的人力支撑能力和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校企深层次合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水安学院根据水安公司需求,实施课程改革。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根据公司的岗位要求、设知识结构、能力和素质要求,确定培养方案,坚持理实一体化,突出实践教学,有针对性的进行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学生到水安公司施工现场参观学习。聘请多名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来校讲学和进行实训指导。通过这些改革使培养的学生既了解公司实际、又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具有较强的职业岗位能力,做到从学校到企业无缝对接,大程度满足公司需求,深受公司欢迎。
奖、助学金等基本政策
(1)、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2)、学院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特等奖2000元/年/人,一等奖10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3)、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4)、勤工助学:学院利用校内筹措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5)、国家助学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2000~4000元/年/人;(6)、困难补助:学院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对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05:11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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