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凭打印的纸质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社会人员身份证件不能显示本省户籍时须同时携带户口簿,社会人员在居住地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在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
(二)考生面试试讲(或演示)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或迟到15分钟及以上的,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四)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cn)或“江西教育网”(http://jyt.jiangxi.gov.cn),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相关信息,也可以电话咨询相应的考区,各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高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六)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严肃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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