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专业课考核成绩×3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60%。(复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录取原则
(1)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专业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拟录取。
(5)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注意事项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