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原则
(1)对各专业(方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生计划。
(2)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小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拟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2. 公示拟录取名单
成绩公示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3. 确定导师
公示期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 体检
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生均须参加体检。
(1)体检要求。体检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2)体检报告。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寄送拟录取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复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体检报告邮寄联系方式(使用EMS寄送体检报告):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9号楼215室,收件人:陈穗琳,联系电话:020-87113120,体检报告邮寄截至日期:6月9日。
5. 政审表和调档函的打印
拟录取考生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调档函和政审表,按规定要求寄回。定向就业、在职少高计划考生除外。
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电力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