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haosheng)。
3.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1)文、理科
文、理科所有专业对考生选修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2)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艺术类考生须取得全部七门学测科目成绩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4.排序原则
(1)文、理科类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进行排序。排序后,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它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
学院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投档总分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之和、语文科目成绩排序录取。
5.加分政策与降分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6.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7.对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3个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更适合男生报考。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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