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的多方监督。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cn)、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724-2355811、2355899、2355730(兼传真)、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宣传资料、荆楚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荆楚理工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考生和技能高考中职生。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13个,涵盖理、工、农、医、文、教、管、艺等八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荆楚理工学院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英文全称:JingChuUniversityof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1336。法人代表:黄剑雄。
第六条学校位于两江经济带(长江、汉江)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门市,坐落在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学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邮政编码:448000。
第七条学校设有“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专门机构。
第八条学校遵循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预留计划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平行志愿投档同分考生的录取等问题。
第十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2019年荆楚理工学院普通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