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强,积极参科学研究,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爱护学生,潜心育人。
(二)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截至报名之日),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通过。
(三)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四)有两名具有相关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有关事项初试科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