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若考生对相关结果有异议的,一律报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复议。
3.接受考生申诉的时间为公布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23-65112744夏老师、023-65102093杨老师。
未详尽事项,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学院
2018.05.25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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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技术 | 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 3年 | -- |
光电技术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光电技术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光电技术 | 湖北省建工技术学校 | --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技术)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技术)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四年 | -- |
2018年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终成绩算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