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复议制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全校统一公布复试成绩2日内,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8708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与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