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考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优先录取。
(二)专项计划的招生名额不得挪用;定向招生名额可用于本学部(学院)非定向类别录取;非定向招生名额不得用于定向类别录取。
(三)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上不予更改录取类别,录取专业等信息。
(五)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须档案全部转到我校后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内必须有人事关系、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如果在读期间发现学生假,学校将停止其导师一年的博士
生招生资格,并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七)已被拟录取的考生若在开学前放弃录取或入学未报到, 将视情况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2016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其它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