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考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一般应为应届)。其他考生,原则上应为党政系统、事业单位相关部门的在编人员,且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2016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