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办法:
申请留学的个人或团体请与我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联系,领取《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招生简章》及《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申请表》。将此表填写好后寄回我校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将《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通知书》及青海省教育委员会批准的《JW202表》寄给申请者本人或派遣单位。申请者持以上两文件到中国使(领)馆办理“X”签证后,在《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持本人《入学通知书》、《JW202表》及健康证明(包括原始化验单)自行到校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申请费:
申请者寄回本人《青海师范大学外籍留学生入学申请表》时,须同时按以下地址电汇(T/T)本人申请费。不缴付申请费者,不予受理其申请手续。
3、 申请时间:
1) 长期留学生:
第一学期:每年7月31日以前申请;
第二学期:每年1月31日以前申请。
2) 短期留学生:
每年2月、4月、6月、7月、9月和12月均可申请。
负责人: 阿春林
联系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8号青海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邮政编码:810008
联系电话:+86-971-6307640
传 真:+86-971-6316138
网址: http://www.***.cn
电子邮件:f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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