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两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300%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相应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考试缺考2门以上(含2门)的考生,取消综合素质测试资格。
3.各专业考生的录取,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75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单科目A等折合为50分,三门A等共折合满分为150分,其余各等次折合分值详见第六章第九条第4款)+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30分)。
总分折算方式:总分(满分为750分)= 高中会考折合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单科目A等折合为50分,三门A等共折合满分为150分,其余各等次折合分值详见第六章第九条第4款)+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450,其中素质特长项满分30分)。
4.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中会考折合成绩、单科成绩顺序,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录取。单科顺序排列:市场营销(中美合作)专业为英语、数学、信息技术;数控技术专业为通用技术、数学、语文;服装设计专业为语文、英语、信息技术。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若某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60%(含)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则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4.录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http://zs.***.cn)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及高职单考单招。
2012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